2008年2月16日 星期六

為什麼不敢說實話

為什麼不敢說實話----癌症病情告知的另類省思

摘錄自 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 - 腫瘤及安寧病房   韋至信醫師

【醫生,我媽媽個性很軟弱,多愁善感,經不起什麼打擊,請你一定不能讓她知道自己得了癌症,否則她一定會受不了,會精神崩潰的,所以千萬拜託】。【醫生,我父親得肺癌已經一段時間了,可是我們做子女的一直不敢告訴他,怕他承受不住,可是看他的身體狀況一天天惡化,許多事又都沒有交代,真是令人著急】。筆者相信上述這樣的對話,不僅是經常出現,更是醫護人員及家屬承受極大壓力的來源。

談到"癌症病情告知"這個主題,已經有許多專家學者曾發表過林林總總的看法。有人從法律的層面切入,認為只要國家加以立法,規定無論是誰,都必須向癌症病患詳細說明病情,如此一來,大家(包括醫護人員、家屬及病患)也就沒有什麼話說,問題就解決了。有人從治療的過程切入,認為如果不讓病患知道病情,病人以為自己沒事,所以就沒辦法下定決心好好接受治療,如此一來療效就會打折扣,以此來說服家屬讓病患知道病情。

有人認為紙是包不住火的,反正病情遲早會惡化,到那時再說更麻煩,不如早點打開天窗說亮話,長痛不如短痛。有人認為病情的告知會提升病患的生活品質,例如你請一位億萬富翁吃一客60元的排骨便當,他可能會覺得你是在藐視他;但如果這個人有一天突然破產了,你仍然請他吃一客60元的排骨便當,他可能會覺得很好吃。同樣地,一個人如果以為他沒病,那麼他可能覺得事事都不好、都不如意;相反地,如果他得知自己得了重病,可能會對周遭的一切事物有新的看法,懂得珍惜,曉得感恩。有人從醫學倫理的角度來看,認為醫護人員應該秉持行善原則、不傷害原則、自主原則、誠信原則,所以必須要向病患詳細說明病情。有人認為病患必須知道病情,才能對其所擁有的財產有所處分,否則一旦死掉了,勢必會造成家庭糾紛;為了避免此種悲劇,所以要告知病情。有人從心理學的角度切入,等待病人主動來詢問病情;如果病人試探性地問說"我是不是得了絕症"、"我是不是快死了", 醫護人員則回答"你真的這樣覺得嗎?你為什麼會這樣想呢?你擔心什麼嗎?????",用一連串的問號來回答病人的問號。

有人認為如果試圖要隱瞞病情,那麼所有的家屬就必須每天都小心翼翼地戴上面具,隱藏自己的情感,儘說些言不及義、不痛不癢、偏離主題的話,到最後把所有的時間都浪費掉了,以致於無法把握時間和所愛的人做親密而坦誠的溝通,徒留滿腔遺憾。有人乾脆認為並不是每個病患都需要被告知病情,因為有些家屬自認為自己完全明白病患的心思意念,所以可以代替病患處理一切的決定;另外也有些家屬認為病患已經年紀老邁,應該不會有什麼牽掛,也沒有必要做什麼決定,所以也就不需要知道病情。

筆者曾經拿這個題目向一群在安寧病房工作的專業護理人員詢問,"如果你的父、母親得了末期癌症,你如何向他們說明病情",結果有絕大多數的人都覺得很困難、開不了口。筆者並不覺得驚訝,但卻有極大的疑惑:為什麼說實話是這麼困難?從小到大,父母、師長不是都教導我們要說實話嗎?"誠實是最佳良策"不是我們常掛在嘴邊的嗎?甚至於在最激烈的總統大選前,"說清楚、講明白"不也是最熱門的一句話嗎?為什麼在癌症病情告知的這件事上,我們卻不敢再標榜誠實?這是不是意味著誠實並不是真理,是不是意味著我們要在某些特別場合睜著眼睛說瞎話?我想不是的,誠實仍然是最佳良策,以下請容我詳細說明。

正如本文開頭所舉的對話為例,乍看之下,癌症病情告知的最大困難好像是這個罹患癌症的病人所造成的,因為他不夠堅強、不夠勇敢,所以使得身邊的家屬必須要做出許多的擔心和推測,好像病人本身是問題的核心,也是麻煩的來源。其實問題的真正關鍵是在於病患身邊的家屬及醫護人員根本沒有能力幫助病人解決二個最重要的問題,以致於這些人會感受到極大的壓力、會覺得難以啟口。

每個人在得知自己罹患癌症時,都必須立刻面對二個最重要的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死亡已經靠近了,那麼究竟什麼是死亡?人的靈魂要到那裡去?第二個問題就是我該如何度過剩下的日子,才會使生命有意義,以致於在終點來到時,不會後悔萬分。如果病患身邊的家屬和醫護人員自己也不知道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那麼焦慮、緊張、手足無措、不知如何啟口、要求隱瞞病情便是理所當然的事。聰明的讀者,你可以想像一段VCR,場景中有一個人快要淹死了,而你就正好在旁邊,你不知道要如何救他,又怕被他緊緊抓著不放,所以你乾脆告訴這一位即將溺斃者:你並沒有危險,也沒有快要淹死,你現在很好,沒發生什麼大事。親愛的讀者,你覺得這樣的場景很荒謬嗎?但事實上卻是經常見到的。讀者還記得前些日子有一位女歌手得癌症快要過世了,朋友去探望她,告訴她:唔免驚。這樣的言語真的可以帶來絲毫的安慰嗎?你也常常可以在報章雜誌上看到某些醫生或專家發表言論,告訴病患要"坦然面對、接受死亡"。這樣的呼籲是對的,但問題是要如何做才能"坦然面對、接受死亡"呀!如果這些醫生或專家也無法回答上述兩個問題,那麼提出這樣的呼籲又有什麼意義呢?因為人類是尋求意義的動物,一個人要好好活著,就必須要找到活下去的意義。對於罹患癌症的病人而言,找到活下去的意義更是重要,因為對於這些已經看到生命終點的人,吾人已經無法用一般人所追求的名利、財富、地位、美色以及世上其他一切的榮華來做為他追求的目標,或是做為生活的意義,因為他們已經知道在死亡來臨前,這些有形的事物都毫無價值,因此他們必須努力尋找除了這些有形的事物之外,能夠支持他們活下去的理由。

如果病患身邊的家屬和醫護人員沒有辦法協助病人找出來,那麼當這些病人要求要安樂死、試圖要結束無意義的生命時,你能怎麼回答呢?或許醫護人員只能回答說:【安樂死在這裡是違法的】。難道這樣就沒事了嗎?你不幫他安樂死,他就自我了斷、選擇自殺,我們又能怎麼辦?

一個人可以受苦,但是必須明白其意義,才能忍耐得住。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在一位婦女的肚子上綁上一個十公斤的東西,告訴她這樣的重擔要持續十個月,卻不告訴她這樣做有什意義,筆者不知道有那一個人能受得住;如果同樣是重擔在身上,但是她知道十個月之後,她能生出一個小嬰兒,那麼大多數的人就可以忍耐得住了,因為這樣的受苦、忍耐是有意義的。

所以醫護人員和家屬如果單單只讓病患知道生命的終點快到了,但是卻無法幫助他明白接下來活著要做什麼,那就很危險了。筆者就曾看過一位第四期膀胱癌病患,身體狀況還不差,但就是因為找不到活下去的意義及受苦的目的,因此選擇跳樓結束其生命,留下家人永遠難以彌平的遺憾。

另一種情形則是與上述的討論正好相反,也是目前最常見的狀況,那就是家屬和醫護人員刻意隱瞞病情,病患本身不知死亡已接近,因此每天仍然無所事事、看看電視、談些社會新聞、查查股票行情、打打小牌,親人之間彼此戴上面具,說些言不及義的話,一天度過一天,直到有一天,意識喪失、死亡來臨,什麼都來不及了,只留下家屬許多的後悔。這樣的例子是隨處可見的,筆者經常在想,這樣的日子過一天和過十天或一百天又有什麼差別呢?其實這種情形的發生,與其是怪病患本人,倒不如說是清楚地表明病患身邊的家屬和醫護人員根本沒有能力協助病患善用這一段末了的歲月。

當一個人在面對死亡時,世上一切看得見的事物都變得沒有價值,此時最重要的事便是"關係的重建"。 讀者可以好好地回想一下,從小到大,曾經令你感動萬分的事,其實都是來自於一種特別的關係,可能是父子之間、母女之間、夫妻之間、袍澤之間、男女朋友之間、同性朋友之間、醫生病患之間、長官部屬之間、甚至於是陌生人之間。人們可以和身邊其他人,藉著彼此饒恕、彼此接納,重新恢復愛的關係,而此種關係的重建與恢復才能帶來生命中最深刻的滿足與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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