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 星期一

燒紙錢給鬼道眾生?他們能得受用嗎?

《正覺電子報第15輯》〈般若信箱〉



問九、習俗中有燒紙錢給鬼道眾生的作法,有的是已往生的親屬托夢要燒紙錢,也有的人是主動燒紙錢給往生的冤親債主,可是經中似乎沒有燒紙錢一法。請問,這是此處鬼道眾生的習性嗎?燒紙錢他們能得受用嗎?


答:民間燒紙錢之習俗,源於古印度事火外道燒諸物以供火神;藏密習之,於修息增懷誅四法之前須作火供,焚燒諸物以供諸「佛菩薩」及諸「天眾」(其實都是鬼神、羅剎、夜叉等);藉彼焚燒諸物為供,而由諸鬼神為密宗行者成辦諸事,是名外護摩。繼而流傳至中國,演變為燒紙錢,或將日常用品如衣物、梳理器具等畫在紙上再燒之,以供養鬼道眾生。所以燒紙錢的起源,其實可以遠推到天竺密宗,再遠推到事火外道。密宗的護摩法,其實不離事火外道的法;事火外道認為可以藉焚燒而由火神將物品轉變為鬼道眾生所需要的物資,所以就有燃火守護不滅而得功德生天的想法;漸漸的演變成護摩法,就有將芝蔴、食物、物品焚燒來供養「佛菩薩」的火供之法,這是經中 佛所禁止的。但是,正因為鬼道眾生的世界是與我們人間世界重疊的,他們所需的物資,也不是離人間世界的;如果有人為他們焚化物資讓他們取得,餓鬼道中生活的窘困就會有明顯的改善,所以往生到鬼道的祖先就會托夢給子孫,希望為他們焚燒紙錢、紙屋、紙婢……等等,就是藉著火神的力量轉化給他們。


佛教並不否定神、鬼的存在,只是認為他們都是有為生滅法,都同樣是眾生,所以不承認他們是可歸依的對象;但是神與鬼的世間法功能,我們並不否定;因此我們並不否定火神的有為功德。在中國,最早是有人焚燒符籙咒文,讓鬼神得到利益;接著就有人想到可以焚燒往生咒給鬼道眾生或神祇,讓他們得到利益;二十年前往生的台北縣樹林鎮的慧三老和尚,生前與死後都是這樣作的。紙錢的由來,則是由於中國發明製紙方法以後的事了;後來就演變成多樣化的紙錢了:天公金、壽金、刈金、銀紙、四方金、更衣(經衣)、往生咒……。就這樣不斷的演化,現在也有人印出冥界的新台幣與美元了。可以想見的是:鬼道眾生看見人間有什麼,他們如果有因緣的話,就會希望子孫也焚化一些給他們享用,所以將來還會有更多的冥界使用的紙錢出現在人間流通。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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